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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节

日期:2008-6-17 17:30:00
        连载(445)
        宋朝在公元1002年4月23日丢了灵州,王汉忠成了替罪羊,让人觉得很冤很愤怒,但是仅仅两天之后,另一位替罪羊就闪亮诞生,冤枉愤怒之外,还让人奇怪得想拿脑袋去撞墙。
        得闹明白些啊,就算要人家死,也得给个理由先?但就是没有,并且事情的起因只不过是一封信。于是这件事在宋朝史上就非常的有名,简称“一封信引发的血案”……
        事情从一个叫任懿的人开始,他是个刚刚通过科考当上官的幸运儿。但是非常不巧,他家里死人了,于是只能扔下官职回家奔丧。就在狂跑的道儿上,可以理解,他一定是心情极度悲伤焦急,所以就丢了点东西。
        就是这封信。
        然后开封城里的参知政事副宰相王钦若大人的脑袋就开始要搬家。因为那封信,是王钦若主持科考时受贿的证据。
        前面说过了,宋真宗时期对科考舞弊的重视力度空前,“弥封制”、“锁院制”统统出炉,就在这样的严打浪潮中,王钦若顶风作案了。事情经过如下:在前一年,就是公元1001年的科考中,王钦若是主考官,于是他就被锁进去了。但是宋朝很人性化,各位进院的考官们可以单独吃各自家里送来的饭。结果王钦若的送饭家人就带进来了一个消息。说他的夫人李氏,己经做了一笔买卖,请丈夫来配合一下。
        这时就能看出来任懿实在是个聪明人,想使盘外招吗?那得有手段,有设计,更得有创意。才不直接去找主考大人呢,这样太简单粗暴了,会吓着大人的。那么最稳妥、最善良同时也最有效的中间人是谁呢?
        主考大人的老婆就最理想了。
        不过那可是有诰命头衔的极品夫人啊,你一个素不相识的外地考生就想随便见着?还得再达成交易?作梦不是这个做法……于是再想个办法。
        那就是和尚。
        自古贵妇多信命,她们的身边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出家人,这些神佛的使者们随时向她传达命运的暗示,结果每一个暗示就都成了命令。然后再由她们去命令各自的丈夫们,于是“神佛”们的意志就变成了现实。
        现在王大主考的老婆就是这样,任懿的贿赂就是由两位与她走得很近的高僧传进王家的深宅大院的,再由送饭的仆人传进了戒备森严的科考重地。
        成交,而且事情顺利,就算有弥封制,王钦若仍然让任懿如愿的考中了进士,当上了官。于是他就再通过仆人-李氏-和尚-任懿,这条单线联系的关系网索要事先约定好的那笔钱(白银250两)。就在这时,任懿的家里死了人,他急着奔丧跑出了京城,但是和尚的追债信却如影随行追上了他。
        此人信用良好,立即按合同交钱。只不过接下来再跑,就把和尚的追债信给丢了……
      
      
        连载(446)
        之后他们就尝到了当名人的痛苦。王钦若就不用说了,大宋朝权力中枢里的人,天下谁不知道?任懿更是这样,“一举成名天下闻”,他是发达之后再发达,这封信让他登峰造极了。
        追债信变成了检举信,很快就送到了开封城里,宋朝的各位御史大人们立即摩拳擦掌,两眼烁烁放光。天天办案子,可是宰相犯事可真不常见,尤其是科场舞弊,收受贿赂,这个罪名一但成立,不管是谁,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时候说一下王钦若的相貌吧,此人很矮,其貌不扬,而且脖子上还长了个大瘤子,日后被人称为“瘿相”。根据他的行为,估计早就有人替他计算过,这个瘤子能给玩刀的侩子手添多大的麻烦。太棒了,现在马上就能实验了!
        于是御史们公推自己的老大,御史中丞赵昌言来办这个案子,工作的精神只有四个字――“从重从严。”而且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让皇帝坐不住了。
        赵昌言要求提审王钦若。
        开天辟地了,大宋朝自建国以来,别管出了什么事,从来都没有审讯在职的宰相的先例。尤其是这个人和当朝皇帝的关系还不一般。
        赵恒亲自接见了赵昌言,说出的话非常温馨人性化。他说:“这事不合常理。王钦若和朕的关系很密切,要是缺钱直接说话就是了,怎么会收考生的贿赂?而且他是副宰相,事情没弄清楚就下令逮捕,是不是不合适呢?”
        答案是合适。御史里的御史,中丞大人根本不买皇帝的帐,赵昌言牢牢地记着宋朝御史的天职――对同事要像寒冬般无情。一定要把王钦若扔进牢房。因为事实俱在,前面的犯案经过,完全就是任懿的供词!
        怎么说都说不通,赵恒急了,他直接把赵昌言,乃至整个御史台都调开,换成翰林院的侍读先生来审理这个案子。结果这次的结果就非常令人满意,任懿改口了,新的供词是:他在考试之前,通过自己的舅子认识了一个考官,这位不姓王了,而是姓洪,叫洪湛。但是就此打住,仅仅是认识了啊,可没别的事。之后他还是找到了那两位高僧做中间人,不过高僧们怎样走的门路,把钱就给了谁,他就统统都不知道了……所以收钱的考官,可能姓王,也可能姓洪,但也可能不姓王,更不姓洪,到底姓什么,实在是不知道啊。
        而且更加奇妙的是,上一次交代案情时所涉及到的王钦若的门客、仆人都失踪了,再也没处找,等于是无法取证。
        但是办案人员是绝对尽职尽责的,他们绝和稀泥,而是准确地给出了最终的答案――受贿者就是……洪湛!种种迹象都表明,就是他收了任懿的钱!
        于是就这样定案了,任懿、两位高僧等行贿的被严肃处理,充军发配;受贿的洪湛被判处死刑,最后宽大处理,被除名免官,流放儋州(今海南);最初审案的赵昌言也有罪,他的能力尤其是态度实在太让人失望了,根本不适合做御史,被撤职,从此成了闲散官员……
        回望历史,这件事和王汉忠事件都表露了赵恒心灵深处的一些东西,仅仅是不公正,或者昏庸吗?不,这样的解释太浮浅了,昏庸有很多种,比这荒唐一万倍的事件在中国的历史中也比比皆是,数不胜数。就像每一个皇帝,哪怕是汉武帝、唐太宗那样的千古一帝,也都有自己的小毛病,可是之所以会那样做,就耐人寻味了。所以要想,赵恒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两件里受益的王超、王钦若,都有一个特点,即对赵恒有恩。王钦若不必说了,王超在真宗朝屡立战功,在赵恒的心中,绝对不是王汉忠这样的京城守将所能比;再看洪湛,此人在不久前曾经做过一件事,应该是他的取死之道。
        赵恒事先派去勘测绥州城到底能否筑城,回来报告说筑城有七个好处二个害处的那个官,就是他。
        综上所述,再加上后来赵恒的人生表现,他的动机就非常明显了。那就是他太看重过往的感情,以自己心灵的好恶来判断事情的对错。
        他不理智,他在清醒中做着错事,但是毁坏的程度却总在控制之中。他的这一特性,也给他治下的宋朝最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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