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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以后我叫妳欣儿好不好?」龙易飞突然这样说。 她不太了解他这是什么意思,不管是小欣、欣儿、辛欣,不都是她吗? 「妳离开这几天我很想妳。」他专注地看着她,那苍白中微带着病态的小脸,失去了旧有的俏丽,却添了几分楚楚可怜。 她是真的跟以前的「辛欣」不一样了,也不会再恢复成过去的样子。 但现在他真的觉得这样的她也很可爱,叫人就这么挂在心底,便再也放不开。 「妳愿意重新给我一个机会,再爱妳一次吗?」 她瞪大了眼,双手半捣住嘴巴,发出一声惊呼。 她是不是听错了,他想跟她在一起,他明明知道她不可能复原的,为什么? 「我不是你心目中的『辛欣』。」 「我也不再是过去的龙易飞了。」他伸手牵起她的。「妳看我现在还像会呼朋引伴到pub喝酒,却忘了自己没带钱包,还跟人家呛声,要百倍偿还酒债的人吗?」他曾经莽撞冲动,凡事必争第一,但现在,他也没了那份雄心,更珍惜平凡幸福。 她摇摇头,若他仍迷糊如少年时,那她这几个月早不知被他弄丢过几回了,又怎么能平平安安活到现在呢? 「我不再是拥有雄心壮志,立誓要闯出一番轰轰烈烈事业的男子汉,只是一个平凡无奇的普通男人,妳还肯再爱我吗?」 「我从来也不认识那个心比天高的龙易飞,我唯一记得的就是你啊!」 「那么做我的老婆,真正的老婆,怎么样?」不求热情如火,但愿柔情似水、水长流。 「可是我的身体很丑、很恐怖的,你会吓到。」那日车祸现场,肇事司机发出的惊恐呼喊让她深记心底。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身体与旁人的差别有多大,大到会被人当妖怪看。 「那妳就试试看会不会真的吓到我?」 「要怎么试?」 「妳把衣服脱掉,让我看着妳的身体,若我害怕,就表示被妳吓到喽!」 「原来还有这个办法啊!」她真的很单纯,只要是他说的她都相信。「好,我先脱一件,你如果害怕就告诉我,我立刻把衣服穿回去。」 「没问题,妳快脱吧!」他笑得像看到小红帽的大野狼。 「龙易飞。」刚才过来帮龙易飞开门,现正在玄关处准备锁门的方秀媚暗暗咬牙,早知这小子不安好心眼,她还引狼入室。不过现在要插手,只怕辛欣和龙易飞的大好姻缘就被她破坏了。俗话说,宁毁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嘛!这种坏人是做不得的,但让她眼睁睁地看着辛欣送羊入狼口,这……可恶,她就先避这一回,改天找到机会非好好修理龙易飞一顿不可。 她悄悄地退出公寓,锁上大门,今晚干脆去找龙易扬,省得在家里看大野狼啃吃小红帽,她又插不上手,白白生气。 龙易飞听到锁门的声音,笑得更开心了。「欣儿,妳不必担心吓到我,来此之前,我想过很多,我是真的喜欢妳,没理由怕妳的,妳尽管脱,不必有顾虑。」 「嗯……」她迟疑了一下。「真的不怕?」 「保证不怕。」 「那我脱了。」说是这么说,她却迟迟没有动手,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别人怕她、嫌她都没关系,反正她也不认识他们,何必在乎他们的反应?但若吓着了龙易飞,她铁定生不如死。 「还是我来帮妳脱吧!」闺房为妻宽衣解带,更具风情。 「啊!」当他的手碰上她的衣领,反而是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他一手抚着她的脸颊,一手顺着她的背脊来回按摩着,以舒缓她紧张的情绪。「妳是怕我,还是担心我会害怕?」他温柔地对着她的耳畔吐着细语。「不必怕,也没什么好怕,我们是夫妻啊!要相处一辈子的人,彼此怕来怕去,怎么做夫妻?」 就在那一长串甜言蜜语中,她的外套不知不觉被脱了下来。 她没有发现。 他看着那一道道狰狞的疤痕,仍感到惊心动魄。但这回的心动却非关害怕,而是隐起昔日的危机,难以想象她会从生死关头爬回来,重新回到他身边,与他再爱一回。 他低头吻上那疤,凹凸不平的肌肤烙着他的唇,激起他心头无限怜惜。 她在那吻中惊醒。「阿飞!」 「欣儿,我不会再拿妳跟小欣比了,妳就是欣儿,独一无二的欣儿。」这回,他再确定无比,他爱上了这个傻丫头。 她看着他的眼睛,真的没有害怕、没有嫌弃,有的就是满满的珍惜与爱恋。 「阿飞。」话才出口,泪已满腮。是美梦成真的欢喜,也是被肯定的开心。终于也有人真正看到她了,她姓辛,单名一个欣宇。 她没有美丽的外貌,也没有灵活的头脑。 她有点迟钝,记性很差,但请大家不要嫌弃她,多给她一些时间,她会努力学习如何做个普通人的。 龙易飞将她拥进怀里,深深地亲吻着,抛开了过去,放下心结,光明就在不远的前路中。 【全书完】 后记后记 「千年等一回」是多年前由叶童与赵雅芝主演的「新白娘子传奇」的主题曲。原唱高胜美,作词陈自为,作曲左宏元。 说到龙易飞和丁络,真的不像言小的男主角。 这是两个故事完结后,我最大的感想。 在事业上,他们也许是出色的,但对于爱情,他们却充满了弱点。 丁络想爱又不敢爱,躲在爱人背后,替她用尽心思,可惜一句表白都不敢说,谁能知道他心中的情呢?所以他爱得辛苦。 龙易飞失去所爱,就放浪形骸,让酒精和镇定剂麻痹自己的神经,否则怎么会六年来都没发现原来爱人没死?直到家人将重生的爱人送回他身边,他才被动地去接受。 我在写的时候,老在心里骂这两个家伙懦弱,笨蛋、蠢猪、没用。 可把他们设计成这样的就是我啊!所以……唉,只能说一声我自虐。 不过会想写这样的两个男人,真的是想了很久很久,要让他们有弱点,又不太讨人厌,真的很麻烦。 而肇因就在每天报纸、新闻上说的「草莓族」。 那些四、五年级的老说六、七年级生抗压性低、没耐性,自以为是。 但是把六、七年级生养成这样的,不就是四、五年级的人吗?让六、七年级生吃好穿好,从小娇生惯养,没受过半点风吹雨打,变成一株株的温室花朵。 是你们要把我们养成这样,却为何要天天怪我们禁不起风吹雨打? 我每次看新闻、报纸,那些专家、教授又骂又叹,说六、七年级生多没用又多没用,心里都很不服气。 就算六、七年级的「草莓族」很多,那努力向上者也不少吧?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生的经历日复一日地增加,即便是草莓,也是会渐渐成长的。 我还记得我初出社会,曾在一家出版教育书籍的公司做秘书,那时我们的总经理是老板特地从台北挖角南下的。老板告诉我们,总经理很了不起,曾将多家濒临倒闭的公司重新扶起,再创高峰。 那总经理大概四、五十岁,名字很好听,姓余,名字就算了吧!(不是忘记,因为太讨厌了,所以就别提了。)一口黄板牙,又臭又丑。他太爱抽烟了,可他们生意人见面,交际应酬,谁不是烟递酒来,一天两、三包烟,看谁的牙不会变黄? 总经理有多大本事我是不清楚,我对他最大的印象是,他对女助理、秘书交代事情的时候总爱搂人家的肩,偶尔谈成一笔生意回来,还爱拍女员工的屁股说是庆况一下。然后下了班,他又很热心地请大伙儿去吃饭唱歌,当然都是他买单。他很大方,可是酒一下肚就一定要拉着女员工的手,还要勾肩搭背。 偏偏我这个人很讨厌跟不熟悉的人有肢体碰触,他拍我一次,我忍,第二次我就发飙了,在办公室当着众人的面摔文件。 那个总经理被我气得差点给我一巴掌,说我没大没小,要是他女儿,早打死了。 我也跟他大骂,说他色狼、性骚扰,姑奶奶不干了,转身走人。 还是我们老板去把我追回来,说总经理没恶意,不是故意吃女员工豆腐。那只是他的习惯,确实没有猥亵的成分存在。 可我就是受不了啊!老板也说我任性,在外头工作,哪能事事如意,碰到麻烦是要沟通的,不能随便乱发脾气,奇书-整理-提供下载那叫不懂情绪管理,没eq。 但我那时才二十出头,哪听得进老板的话,死活不再进大办公室,后来老板调我进他的办公室,我就再也没有被搭过肩膀、拍过屁股了。 而今事过境迁,我现在想想,老板说得其实有道理,在职场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该随便在公众场合发飙撒泼,那即便有理也变没理了。 前些日子看报纸读到李敖先生的一篇演讲,详细的内容已记下清,大意是:老百姓要抗议,那也是要用脑子的,不要逼得政府动枪杆,否则就是自己找死。 放眼世界各国,哪一个政府没有对百姓动过刀枪?没有。即便号称万事以民为主的美国,被逼急了,也会开杀的。 李先生那一段话我看了很久,再回想自己年轻气盛时的作为,实话说,我觉得老板没有当场把我开除真是大方。 如果再让我遇到老板,我真想问他,为何对我这么宽容?我可是大大地得罪了他高薪挖角来的总经理耶!一个总经理和一个小秘书,谁都知道要如何取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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