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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昏暗的路灯光线下,箱子里排列着四个小小的巫偶。乒乓球大小,只有一个脑袋,没有身体,暗黑色或者褐色的皮肤,长长的头发。虽然只是一个娃娃,做工却很精细。眼睛、嘴巴都用银针或者丝线封死。有点狰狞恐怖,不过一看就让人觉得比那些线绳缠绕的娃娃管用。
      
      我会好不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到南美的时候带回来的,数量有限。这是当地很偏僻的村庄才有的一种特殊工艺品,那里几乎就是原始部落,制度习俗还很愚昧,是萨满巫术或者猎头文化盛行的地方。自己费了不少心思才偷偷带回来这些。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对遥远神秘文明的敬畏。对方看着这些只有三四厘米大小的娃娃头,大都欣赏它们的奇特和那份不可掩盖的异域之感。只是我的要价可不低,一个三百,毕竟不是made in china。
      
      进口货哪能便宜得了?
      
      所以至今我也才卖出去两个,一个是竞选学生会主席失败的男生,还有一个是个女孩,据说她男朋友被第三者抢了。这些人心里有难以平息的怨恨,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个买卖人的信口雌黄。
      
      通常我会在十点之后收摊,盘点一下今天的收入,然后低声很温柔地说,晓涵,我们回去吧,天气凉了,你要是感冒了又要麻烦我照顾你。然后晓涵说,好,你早点休息,我先睡了。于是我抱着剩下的娃娃回寝室去了。
      
      这是很正常的大学生活。除了一点,那就是我从来都独来独往,刚才那段简短的对话,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和我说。
      
      【2.我的女朋友】
      
      和我说话的晓涵是我的女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还会是。
      
      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们父母都是医院里的大夫,父辈的交情很深。大家一起玩乐,一起上学,一起打闹,和别的故事中那些老套情节也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有点特色的,也就是我们那时候经历的一些事情了。
      
      医院家属院就在医院后面,虽然各有各的门,但两个区域是连通的。不过大多数人都不会穿过医院到家属院,因为它们之间的那条小路要经过太平间。
      
      父母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医多年,对这些事情都有些麻木了。这也影响了我们,我和晓涵从小怕黑,怕老猫,怕大灰狼,但唯独不怕的就是死人。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路上逗留嬉闹,为了节省时间不绕路,一准就是从医院穿到家属院。路过森冷阴暗的停尸房,也会因为好奇而溜进去看。捉迷藏的时候,还会经常躲在停尸房里,甚至钻到平放着尸体的木板下面。毕竟还只是小孩子,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那时候我们还认识到一件事情,尸体其实也是很值钱的。那时候的人的观念还很传统,一般不会答应捐献器官或遗体。因而市里面的几个医学院、卫校时常都弄不来尸体,解剖课就经常无限期地推迟。一些医院和学校就开始在尸体上打主意,一旦遇到无人认领的无名死尸,马上就会上演几辆救护车呼啸着疾驶而至抢夺尸体的戏码。
      
      也就是那时候,我和晓涵就明白,原来死人也是很值钱的。
      
      我们就这样慢慢长大。看够了生离死别,也觉得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在初中就早恋了,我记得是初三那年,我们稀里糊涂地恋爱了。高一那年我爸参与了国际援助活动,随医院的医务团一起远赴巴西农村,刚巧我妈妈忙着考医疗职称,没工夫照顾我,加上那时正逢暑假,于是爸爸就带着我一起去了巴西。在那里我见识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回来之后我却得知,晓涵的爸妈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们偷看了晓涵和我之间的信件,听了多事之人的小报告。他们怒不可遏,不顾两家的交情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流氓。我们挨了骂之后依然故我,爱情的小火苗在父母的极力阻挠下越烧越旺。
      
      晓涵的父母管不住我,于是就只好管住女儿。他们联系了国外的学校,竟然要把晓涵送到加拿大读书。那几天晓涵一见我就哭,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最后,晓涵没去加拿大。我想她一定想不到,自己小时候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太平间,将会是自己最后停留的地方。她父母不想让她见我,于是将她关到了书房里。她不停地闹,先是哭求,然后怒骂,最后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了,出国是板上钉钉了,她于是吞下了写字台抽屉里的一整瓶安眠药。以前她躲在灵床的木板下面,最后她躺在上面,安安静静的,不哭也不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爸提着棍子追着我打,我背上挨了好几下。后来我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淤青的伤口还一阵阵疼痛。我蹲下来点了一根烟,咬住自己的胳膊,像一头小兽一样压抑着恸哭。
      
      我那时候就不是个好孩子,但是晓涵依旧爱着我。
      
      自那件事情之后我就变得冷漠安静了,很少说话,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心里面。从一个不学无术难以管教的刺头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没变的,比如说,这么些年了,晓涵像是我心头的一根刺,一想起来就会痛。
      
      因为我还爱着她。
      
      【3.607寝室】
      
      晚上回到寝室以后,我把卖剩下的货物放进自己的柜子里。杨丰从闪烁着CS激烈枪战的笔记本前抬起头,安子回来了啊。刚才学生会的那群人来过了,要咱们搞寝室文化,你有啥意见?
      
      听他的话语里透着客气,我就知道他有活思想了。我虽然是新闻系大二607寝室的一分子,但是寝室里除我以外的五个人并不把我当朋友看。因为我一天到晚也不怎么说话。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比他们穷。
      
      我刚才提到我跟随父亲去巴西的事情里漏掉了一个重要事件,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的原因。我爸爸最后因公死在巴西了,我妈妈受了很大的打击,早早退休静养。我在晓涵和爸爸这两个对我来说无比重要的人离开我之后才痛改前非,但是家境却一落千丈,这也是我在学校摆摊的原因。
      
      而宿舍这五个家伙都是家境殷实目中无人的主儿。一开始学校怕他们惹事,干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系里最富裕的六个学生安排在一间寝室。反正他们都半斤八两,要斗富也随他们斗去。可是其中一个大一就被劝退了,学校调整了一下,竟然莫名其妙地就让我过来了。
      
      麻雀误入凤凰窝,这滋味不好受。我知道自己是被彻底孤立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平日不和他们来往,他们似乎也认定了我是一闷葫芦窝囊蛋,时常拿我开心。五个人时常叫上一堆外卖,在宿舍里把酒言欢,只当我不存在。CK香水一人一瓶,摆在写字台上耀武扬威。他们用这种奢侈品驱赶蚊虫,而我的一瓶六神花露水畏头畏尾地缩在床头。
      
      我听着新鲜,叼了一根白沙烟,脱鞋爬上自己的床。什么寝室文化啊?
      
      就是布置一下咱们寝室呗。对面床上看小说的林莫奇放下书说,其实就是做给上面的人看的,对面寝室不知道怎么想的,搞来一堆气球,把寝室都给挂满了。你有兴趣就去看看,搞得跟幼儿园大班一样。还有隔壁,弄了一个温馨之家,六个大男人还温馨之家,想想就恶心。
      
      哦,这样啊。我深吸一口烟说,我没想法,你们打算怎么做?累了一天,昏昏沉沉的,我只想睡觉。
      
      杨丰这时候露出本来面目了。哥几个听着啊,上次学生会来找咱们的碴儿,这事都还记得吧,此仇不报非君子,刚好趁这个机会好好刺激他们一下。
      
      其余四个人一听就来劲了。
      
      我暗想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上次只是因为寝室卫生没做好被人家说了两句,就结了梁子。杨丰一天到晚叫嚣着要放学生会的血,如今也不知道要搞出些什么名堂来。
      
      杨丰站起来走到窗前,指着对面的一家医院说,咱们布置的寝室,一定要有震撼力。这次不玩死他们我就不姓杨。看见没?对面医院的太平间就是咱们的奋斗目标!
      
      天!我倒在床上哭笑不得。宿舍楼对面是一家医院,我们寝室刚好就对着太平间。隔着一条马路,对面房间里的一切从我们宿舍看得一清二楚。偶尔停放的尸体,家属堆放的花圈,在风中翻动的白布……心理素质差的还真适应不了。不过我是练的童子功,打小就不害怕。这五位没心没肺的,也不在乎。
      
      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杨丰他们似乎还在商量着计划,不时地迸发出一阵哄笑。
      
      我梦呓一般地轻声说,晓涵,我现在过得不快乐。我好想你,真的。
      
      她对我说,没关系,有些事情不在意就没事了。别忘了我会一直陪着你。
      
      于是我睡得很好。
      
      【4.出事了】
      
      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饭回到寝室,一进门差点被吓了出来。
      
      杨丰他们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用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花圈挽联还有招魂幡和白蜡,把整个寝室布置成了一间灵堂。白色的幔布覆盖住每个人的写字台,就连床单也换成了白布,寝室四角天花板上装点着白色的纸花,桌子上安静地燃烧着白蜡……总之双目所见的,都是白色,除了墙角立着的一个大大的黑色“奠”字。
      
      我正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李优从我背后拍了我一下。怎么样,够绝吧?这可是我们五个人辛苦了一上午布置出来的,连你的床铺也搞定了,你只要配合我们就行了。
      
      我讪讪地笑了笑。我的床上,白色床单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来苏水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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