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记 吞噬星空 盖世神医 修罗武神 唐家三少 辰东 天蚕土豆 我吃西红柿 万相之王 剑来 叶公子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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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3-0321:00:34
        我记得十分清楚,我最后一次见老金父子是在东四环那边的一家夜总会,那天晚上老金我们三个人都没怎么喝酒,也没有找坐台小姐,我们聊了很多,从两岸经济政策聊到哲学,又从哲学聊到家庭,我们从夜总会出来的时候天都快亮了,我上出租车之前老金拍了拍我肩膀对我说
        “好好发展吧,以后大有作为”
        我还能记得当时老金跟我说这句话时的眼神,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读懂老金眼神中所包含的意思,有同情,有鼓励,还有依依不舍,总之就是特别复杂,那次和老金分开之后不到一个星期我便从公司辞职了,其实辞职的原因有很多,银行有了名额我能进银行算是主要的一点原因,还有就是关于周总的变化,让我觉得跟着周总一起干早晚会出事。
        我一直认为整老白那件事对于周总整个人生来说可以算作是一个分水岭,周总自从那件事之后行事越来越不可思议,指使大强和大雄做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至于做了什么事我后面会专门有一章详细说明。
        日期:2015-03-0420:54:37
        我来到和朗哥约定好的昆仑饭店的时候,朗哥和老金他们都已经就位了,就差我一个人了,弄得我还挺不好意思,老金并没有多大的变化,看见我进餐厅包间后热情的和我拥抱了一下,我笑着夸老金说比以前更帅了,老金笑着用手弄了弄自己的背头说那必须的,之后给我介绍他旁边坐着的一个枯瘦的老头,老金让我跟那老头叫豪叔,豪叔站起来和我握了一下手,对我笑了笑了说了句年轻有为
        一阵寒暄之后我挨着老金坐下了,朗哥把服务员叫进来,点了几个菜之后朗哥开始跟我介绍豪叔。
        豪叔和老金是亲家,老金的大女儿嫁给了豪叔的儿子,豪叔在香港也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在97年之前豪叔手底下有百十来号马仔替豪叔挣钱,就像香港的黑帮电影里一样,豪叔当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靠收保护费,我始终觉得香港的混子要比内地的混子要靠谱的多,就拿保护费这件事来说,人家香港的混子收了商户保护费之后的的确确的能够保护那些商户,如果有人欺负那些商户他们还真能帮那些商户出头,而在内地来说就不一定了,就算这些混子能帮忙平事也是吃喝拿一样不少,所以说香港的混子比内地的更具备职业精神,这点朗哥也是比较认可的。97年之后豪叔就遣散了手下大部分马仔,留下了一小部分人跟他做地产生意,几年下来还真的发了家,虽然豪叔的身价不能和李嘉诚那样的大富豪相比,但是在香港也绝对算是个富人了。
      
        日期:2015-03-0514:45:07
        豪叔现在和老金一样也是公司的股东,很显然豪叔是被老金拉进来入伙的,通过接触我觉得豪叔和朗哥属于一类人,都是属于那种不喜欢说话的类型,唯一的区别的就是豪叔的眼睛比朗哥有神,朗哥的眼神像个大烟鬼一样整天没精打采的,而豪叔的眼睛特别有神,就像武侠小说中说的练家子一样。朗哥刚一开始就说了,今天把大家聚到一起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相互熟悉一下,以后有钱大家一起赚。
      
        当晚吃饭并没有说过多公司的事情,聊了不少之前周总的事情,豪叔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也就是点点头表示同意,吃完饭后朗哥问我一会有没有别的事情,我说没有,朗哥拍了拍我肩膀说去胖哥那泡个澡吧,正好放松放松。
        开车去胖哥洗浴中心的路上朗哥没怎么说话,依旧是那副睡不醒的样子,张哈流泪的一幅随时都可能睡着的样子,等红灯我的时候我问朗哥
        “那个豪叔什么来路”
        朗哥摇了摇头说
        “具体我也不清楚,实力肯定是没问题的,老金说豪叔和台湾那边也有点关系,豪叔有个女儿嫁给了台湾那边一个有头有脸的人”
        朗哥这么一说我立刻想到了古惑仔那部电影,朗哥问我怎么忽然问起了豪叔,我说只是觉得这个人不怎么说话有点好奇,朗哥笑了笑没再说话
        日期:2015-03-0519:34:52
        隔壁公司的老王
        当天晚上在洗浴中心朗哥并没跟我交代什么事情,只是闲聊,但是我隐隐的觉得好像有些事情,这些事情现在也许还不到让我知道的时候,在我看来老金豪叔他们和朗哥的关系也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牢靠,似乎有那么点问题,但是具体什么问题我也说不出来,其实这事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我要做的只是帮他们把公司管理好,至于股东之间的事情那就不是我所能处理的了的了,静观其变吧。
      
        这几天公司里并没有什么事情,比较清闲,大力自从上次那件事之后收敛了很多,我今天上午特别郑重其事的跟大力谈了一次话,绝对不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跟他谈的,我非常严肃的告诉大力,如果再发生一次上次那样的事,就算胖哥过来求情我都不可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看来这次大力是真的打算痛改前非,一个劲的跟我保证以后绝对踏踏实实的工作,不再装逼,最后还举着手发了一个极为恶毒的誓,说如果自己以后要是再无缘无故的装逼就出门让车撞死。
      
        我们公司所在的这层写字楼除了我们公司之外还有两家公司,一家是一个保健品的代理商,还有一家是个电子商务公司,那家保健品公司和我们公司基本没有什么来往,在我看来这家保健品公司就属于那种专门蒙老年人的那种公司,我对这种公司没有丝毫好感,至于那家电子商务公司和我们的关系不错,我们公司的一个小伙和那个公司的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也算是两家公司联姻了,那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个50多岁姓王的中年人,那段时间正好隔壁老王一夜之间火了,于是公司里人的大多数人都改口跟他叫隔壁公司老王,或者直接叫他老王。
      
        日期:2015-03-0520:00:52
        老王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平时他公司没事了就会端着自己的水杯来我们公司闲聊,老王也经常以社会人自居,动不动就过来给我们公司的同事讲他当年当混子时的事迹,至于是真是假就无从得知了。
        老王的言行举止穿衣打扮也颇具社会人的特点,金链子寸头,LV的手包,最挂象的还是后脑勺上的那道疤,我仔细看了看足足有10好几厘米,像一条大蜈蚣趴在老王的后脑勺上,每当有人问起老王这条疤是怎么来的,老王总是漫不经心的摸着后脑勺的那道疤,满怀心事的抽口烟,摆摆手说
        “往事堪回首啊,这道疤就象我曾经死去的爱情”
      
        直到现在公司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老王那道疤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他嘴里长期念念叨叨所谓死去的爱情是怎么回事,不过据老王公司的人说他那道疤是前几年开颅手术留下的,至于那死去的爱情我估计也只有老王自己知道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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