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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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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着重说明的是,赵匡胤是当着潘美等副将的面赐剑的,并且当众说明――“副将而下,不用命者斩之。”潘美等人立即大惊失色,赵匡胤变了,以前无论谁出征,皇帝都是
        其实这句话应该稍微改动一下,变成“副将以下,不听话的斩之。”因为自从宋朝开国以来,在战场上从来都是勇猛过度,杀人过多,从来都没发生过临阵脱逃,畏敌退缩的事。
        当然赵匡胤也不是一味地恐吓,他在赐生杀予夺的天子剑的同时,还给了曹彬另一个让人心红心跳的许诺――“待南唐扫平,当拜卿为使相。”也就是说,曹彬会有同平章事的头衔,相当于宰相的同一级别。
        这是更大的殊荣了,也是更大的承认,从此曹彬在同事们的心目中形象更为高大,每个人只要想到以后,就会加倍地对曹彬尊重,相应地也就达到了令行禁止的目的。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在潘美等人羡慕的眼色中,在赵匡胤亲切的注视下,曹彬却仍旧平静如水。
        如果说他当时笑了,笑容里也一定带着一丝神秘且苦涩的味道,就像他早就预先料定了什么,所以根本就没法真正的高兴起来。
        真的,曹彬什么都懂,他太了解“人”是什么,“权”又是什么了。在他的一生之中,几乎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心思逃出过他的猜想之外。
        尤其是这次攻打南唐,以宋朝和南唐的军力对比,再加上战前赵匡胤对南唐的种种压制手段,派谁来不能完成任务?那么为什么要派他曹彬?还给了他这样的特权和许诺?他太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了。
        曹彬开始给李煜写信,他直接说――金陵城你守不住了,该干什么你要早点准备了。(宜早为之所)
        而李煜事到如今,只能认输了,他写回信,和曹彬约好,派自己的儿子李仲寓先去开封作人质,然后举族投降。但是说了他又不做,南唐的国储还是不露面。曹彬的耐心就是好,他每天都派人传信督促,并且自动降低标准――国储不必到开封去,只要出城到我的军营,就可以立即停战。(若到寨,即四面罢攻矣)
        但就是这样,李煜最终还是选择了拖延,而且他给的借口真的太不上路了,让曹彬都感到被当众戏耍了一次。李煜居然说,他的儿子没准备好出门的衣服,所以不能出城见人。(仲寓趣装未办)
        曹彬没办法了,这时宋军全军都在愤怒狂燥之中,李煜的滚刀肉精神以及金陵城一脚就能踢倒的现状已经彻底让宋军抓狂,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还不进攻?!为什么还不冲进城去?!还在等什么?!可天杀的曹彬却仍然不急,他又警告了李煜一次――“稍迟,即无及矣!”
        但仍旧石沉大海,李煜似乎打定了主义,一定要死气活样,把拖延进行到底。
        这时候,曹彬没有退路了,他只能狠了狠心,做出了一件对整个战局都至关重要的事……他“病”了。他对外宣称自己突然得了重病,重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没法办公的地步。于是所有的大小将领们都拥进了他的帅帐,来看望这位现在的主帅,未来的宰相。
        只听见曹彬用虚弱的声音说――我的病没治了,是绝症……但是只要能听我的话,我就死不了……你们能听不?
        所有人面面相觑――听话?我们不是一直都在听你的话吗?这还需要保证吗?但是曹彬不依不饶,一定要听到保证,于是大家就只有保证。
        这时曹彬才说――“愿诸公共为信誓,破城日不妄杀一人,则彬之疾愈矣。”
        说这句话时,曹彬一定还在气喘嚅嚅,显得病骨支离,但是在他的身后,那个经典的极为特殊的装饰品,一定已经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让所有将领都看得清清楚楚――那把赵匡胤亲自赐予,能杀任何人的天子之剑。
        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曹彬有权不用,却用这种变相的恳求来“感化”大家,给他的个面子,别杀金陵城里的俘虏,让他“别病死”……于情于理,仁至义尽了吧?
        就这样,时间终于到了公元974年11月27日,这一天,一切都要结束了……
      
      
      日期:2008-1-16 17:30:12
      
      
        连载(219)
        我的名字叫李煜(1)
        我的名字叫李煜,不过你要是这样叫我,很可能我会茫然四顾,不知道你叫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因为我的名字叫“从嘉”……我从出生起就叫从嘉,我的父皇这样叫我,我的母后这样叫我,而娥皇,她也这样叫我……
        李煜,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叫这个名字,就像我从来都没有盼望过自己能成为南唐的皇帝。
        但不知是为了什么,我会出生在这个动乱飘摇的年代里,而且还生在了所谓的帝王之家。这是幸运?还是一切悲哀的开始?我不知道,就像更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一副与众不同的相貌。
        传说我出生时,我那英明神武,识见非凡的祖父已经在五代的“吴”国里大权独揽,但是他仍然甘于臣位,不敢篡夺。可是当他看到刚刚降生的我时,就立即决定了要开创一个新的王朝,因为我生有奇相,就像古时的圣君舜,和秦末时无敌的霸王项羽那样,我生就骈齿,且一目重瞳。每个人都承认,都知道,我天生就是皇帝,就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
        可是让人觉得讽刺的是,这样非凡的我,在家里却只排行第六,我上面有五位哥哥,皇帝的位子离我远得遥不可及。何况还有我的大哥,那位南唐皇室真正的太子李弘冀。
        我的大哥是个遗憾,我想多年以后,南唐曾经的子民们提到我时,会哀伤地感叹,说那个仁义的、和善的、也是懦弱的李煜真是可怜……可提到我的大哥时,他们一定会扼腕痛惜,说南唐如果有弘冀太子在的话,一切就都会不同的,或许南唐就不会灭亡。
        我的大哥文武全才,就算当年与后周交战时,面对那个战争狂人柴荣,我的大哥都取得过胜利,远远比我的那些做全军主帅的叔叔们强得多。而且他还有比我和父皇都更适合当皇帝的先天优势――他的心是硬的。
        为了皇位,他能一直打压我,更能把叔叔李景遂毒死,但是不知怎么搞的,他突然间就病死了,死的时候才将将20岁……哦,我忘了说吗?这是我大哥的早逝,而在他之前,我的另四位哥哥,也都早就死了。这样看来,人生真的是有命运的。
        命运给了我百世难逢的圣君之相,更把我五位哥哥的生命夺走,一切都在预示着,我就是皇帝,我,没法逃避……于是就在我25时,我埋葬了我的父皇,正式成为了南唐的第三位皇帝。从此,我就成了李煜。
        “煜”――光辉明亮的火光,所有的人都在期待着我像一团烈火那样,让已经沦为北方王朝的附属之国的南唐重焕生机,更盼望我能像我的神奇相貌所预示的那样,振兴祖业,统一华夏。但我和我身边的人都知道,那是个多么荒诞的梦……其实多么简单,你能让长江北边那个叫赵匡胤的人放下刀剑吗?同样的,你似乎也没有办法让长江南岸姓李的人放书诗词和书卷。
      
      
        连载(220)
        我的名字叫李煜(2)
        我不否认,我很奢侈,我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我的皇宫以销金红罗为幕壁,以白金钉玳瑁装饰,在外苑,我广种梅花,每年当我的生日时,宫女们会用红白绫纱百余匹,做成月宫天河的形状,以供游乐。当春天到来时,我们又在宫殿中四处梁栋阶拱间密插各式花枝叶蔓,奇丽清雅,我称之为“锦洞天”……就在这样的世界里,我的妻子娥皇会亲自为我弹奏已经失传的唐代古乐《霓裳羽衣曲》。这是娥皇根据几页残谱而悉心钻研补成的。
        而我的舞女“窅娘”,她在金莲花上为我翩翩起舞,“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她体态轻盈,以丝绸裹足,她的脚纤小弯曲如天边新月,宛如水仙凌波……美得就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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