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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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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随着入门功法的修炼,林耀已经能够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手指力度,当他练习了三天后,基本上都能够将钢针射到墙壁上十环的区域里。
      
        日期:2012-05-28 20:27:44
        只要钢针附带着毒素,射到对方裸露的皮肤上就能够达到效果,至于要刺破厚厚的冬季衣物,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力度的练习。
        这个新的技能,被林耀命名为“小林飞针”。
        小草不愧为逆天级的存在,如此严重的伤势竟然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完全康复了,连皮肤上的疤痕都没有残留下来,也不知道小草使用的是哪种成分的药气,这可是到美容界捞取巨额资金的利器啊。
        可惜小草的智力太低,大多是本能行动,让林耀感觉有些郁闷,眼看着银子在面前就是捞不着,这种痛苦应该算是人世间最大痛苦之一吧。
      
        恢复了正常生活的林耀开始到处找寻药材,一些传统的药材被他源源不断的采集或购买,另外一个行动则是开始效仿医术鼻祖神农氏,林耀开始尝百草了。
        跑到荒郊野外和山林里,逮着绿叶草根就往嘴里塞,此时他迫切的要完善自己的药气数据库,只能采用如此下招。
        日期:2012-05-28 20:31:52
        果然百草皆有药性,可惜的是绝大多数花草树木的药气实在太低了,除了个别的植物被发现拥有较为可观的药气外,林耀这些天一无所获,这让他对祖先很敬佩,他们没有小草的帮助,竟然也能够清楚的掌握各种药材的药性,这需要进行多么艰辛的尝试和实践才能成功啊,期间要多少神农类的祖先献出宝贵的生命啊?
        西医里认为芹菜有催情壮阳的功效,林耀亲自吞食了芹菜后,同意了这个结论。
      
        吃过五十斤芹菜的林耀获得的结论是:芹菜必须生吃,越生越好,这样才会尽量减少破坏里面的天然植物性激素。
        其次,芹菜经过胃液的消化,植物性激素被破坏得很严重,因此催情效果不会很明显,这个结论是林耀不让小草直接吸收胃里的生芹菜,然后追踪观察芹菜的药理反应得出来的,因为自行吸收的药气要远远小于小草吸收的。
        至于在吃芹菜前喝一杯苏打水中和胃酸后是否更有效果,林耀就没有做试验了,毕竟壮阳的东西很多,别的效果也可以非常好,他犯不着将试验做得这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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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5-2820:36:00
      
        花菜确实有防癌效果,因为它的一些成分能够减少身体里的游离基,这是现代医学研究结果,林耀也同意这个结论。
        林耀他发现从花菜吸收的药气对细胞组织有很好的修复作用,他甚至想到可以从花菜里提出物质来制造美容产品,可惜后来算了算成本,发现不划算。
        很多美容产品动辄卖几百元一小瓶,其实成本就那么几块钱,而花菜已经那么贵了,提取精华出来后成本更高,难道要卖几千上万块一瓶?
        如果不卖这么贵,保障不了美容产品的利润率,美容行业原本就是暴利行业,只要看到电视里广告最多的产品就很清楚。当然,比例很高的还有医疗广告,医疗行业暴利的事实已经众所周知,不需要特别说明。
        这天林耀到南边的兽医院联系在那里实习的同学,想走关系私自进行动物药性活体试验,以研究植物激素对动物发情的影响。
      
        日期:2012-05-28 20:43:16
        这种激素作用到按季节发情的动物身上才最具有研究价值,否则依靠人体试验实在不严谨,除非参与试验的人数量非常多。因为有的人成天发情,不用药物也亢奋,尽管不怎么有威力;有的人天生冷感,药物的效果也不好评价。
        选择几只动物注射了植物激素后,林耀往回赶,途中遇到一个挑担子贩卖苦菜的农夫,于是停下来还价。
        林耀准备买下这些苦菜,因为他在野外尝过这种植物,发现药气含量颇高,对很多癌症有奇效,可惜治疗癌症需要的这种药气实在太多了,几斤苦菜的药气也杀灭不了多少癌细胞。
        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碰到了就买些回去吃吧,现在难得有人还专门挖来苦菜卖,自己要去地里翻挖,这一簸箕苦菜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
        林耀喜欢还价,尽管最后还是会按照农夫起先开出的价格买,给农夫一个惊喜,但还价的乐趣很值得花一点时间。
      
        当林耀差不多完成还价伟业,准备舒缓一下弯腰累了的身子时,抬头看到了那天晚上冲突的混混群的其中两人。
        日期:2012-05-29 08:30:10
        显然这两个混混也都记得林耀,因为那天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彪哥此刻还躺在床上哀嚎呢。
        望着对方一行五人的架势,林耀心中暗自腹诽,这世道太讲究流行,都盲目跟风,连街头混混都不落单了,五个人走一堆讲究团队精神,他们就不想想哪怕是打麻将都会单出一个人来?
        心里这么想,但自己前面正是拐角死胡同,没有退路,要跑的话也要经过那几个混混身边。
        开打吧,对方仅仅是摆酷走过来,又没有开始动手,难道要自己这个一直守法的好市民先动手?
        实在没办法的林耀只好装愣,他假装没有看见对面走来的几个人,依旧在跟拐角处挑担子的小贩还价。
      
        “就是这个家伙,彪哥出事的那天晚上就是在跟他和另外三个人打架时倒地的。”
        日期:2012-05-29 08:34:24
        其中一个参与了那天晚上打斗的混混认出了林耀,他忘记了那晚陈德彪根本没有动手就倒地的事实。
        “还说啥子,上撒,打死这个家伙就没事了。”
        一个显然是生面孔的人自恃人多,表现出很牛很拽的样子。
      
        林耀发现自己的心理素质越来越好,自从误食了草果后,他的自信心和很多观念都发生了变化,现如今面对几个明显对自己有很深敌意的混混,他觉得自己可以使用伪装技巧来应对,打算尝试一番。
        抬起头,仿佛不经意的发现了这五个人,然后才注意到他们凶煞的样子,林耀表现出一个农家孩子的胆小怯懦,仿佛不相信这几个人是冲着自己过来一样。
        带着迷茫和畏惧的眼神,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其他人后,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害怕和迷茫,嘴微微的张开,有点结巴,“大哥,怎么啦?”
        “怎么啦?打你!”
        日期:2012-05-29 08:36:41
        之前认出人的那个混混做出恶狠狠的表情。
      
        “可是,大哥,为什么要打我啊?是不是搞错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大哥你们先等一下,告诉我哪里错了,我一定改。”
        林耀都快要哭出来了,矮低了身子,双手放在胸前,一副担心挨打的样子。
        “雷子,你没看错吗?是这个人?我看他像个农民。”
        刚刚最拽的那人有些疑惑,林耀今天因为要跟牲口接触,加上得空的时候会临时到乡间找草吃,所以旧衣服旧鞋,一副朴素样子,充满乡土气息。
        “豪哥,应该是他吧,那天晚上在啤酒屋光线不大好,我看这小子就像。”
      
        被称作雷子的人有些不确定了,那天林耀表现得很沉稳,一身打扮也算是新潮,毕竟要去有很多MM的酒吧,当然不会这样一副寒酸相。
        日期:2012-05-29 08:41:11
        那就走,耽误了老子的时间,这一下都可以多摸一把了,说不定来个极品清一色呢。”拽拽的豪哥顿时没了兴致,跟一个农村娃娃秀气势他觉得很掉价。
        “哦,那就走吧,豪哥你今天手气一定红,等下要请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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