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小妖尤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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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4-2812:39:00
2.
丑丑将陶薇薇抗在肩上,三下五下跃到窗外,又飞快地顺着墙壁从另一个窗户爬进去,背着她逃到歌剧院的后台。她将陶薇薇带到舞台上方架设着射灯的横梁上,又焦急地低头看了看追过来的几个血族和血仆,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手腕咬破,说:“喝!”
陶薇薇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丑丑,原来你会说话!”
丑丑不由分说地将手腕塞到她嘴前,把涌出的浓血灌进她的嘴里,然后又舔了舔自己的伤口,对她说:“呆在这里别动,我引开他们。一会趁着混乱你偷偷溜出去,放心,除了感官超级敏锐的血族,没有人会发现你。”
说罢,丑丑转身跃到舞台上,故意打倒几个正在彩排的演员,吸引追兵的注意,然后又敏捷地跳上屋顶,从天窗向歌剧院外逃去。陶薇薇一动不动地爬在横梁上,默默地祈祷丑丑能逃离危险。看到几个貌似厉害的角色都追了出去,陶薇薇深深吸了一口气,准备逃出歌剧院。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一个很小的、却又致命的问题:她怎么下去?这横梁距离地面怎么说也得有十二三米吧?跳下去么?会死人的吧?不知道丑丑有没有将跳跃的能力传给她,试试?万一摔死怎么办?可这么等下去也不是办法……陶薇薇闭上眼睛,准备冒死一跳。
突然有一双手拉住她,拉住她的同时,那人又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制止了她呼之欲出的惊叫。陶薇薇转过头,发现横梁上不知何时蹲着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一看便是混血儿,闪着灵动的大眼睛。她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低声说:“别跳,会死的。”
“你是谁?”陶薇薇警觉地望着她,觉得她有几分面熟。
少女低低地说:“我是你那朋友的朋友。”
陶薇薇狐疑地问:“你是丑丑的朋友呢?”
少女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黯然:“丑丑……是的,我是丑丑最好的朋友。别担心,我带你出去。”说着,她拉起陶薇薇的胳膊,只是轻轻一跳,便轻松到达地面,然后带着她大摇大摆地走出歌剧院,周围的血仆和血族看到她,都默默地躬身退到一边,让出一条路。
少女将陶薇薇送到歌剧院门口,说:“走吧,没有人敢伤害你。”
陶薇薇问道:“你究竟是谁?”
少女沉默了片刻,依旧说:“丑丑的朋友。”
陶薇薇知道再问下去,她也不会多说什么,于是冲她躬身说了句“谢谢”,就急忙向家走去,对于她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回家,等丑丑。
丑丑,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3.
丑丑直到深夜才回来,她的脸愈加苍白干枯了,眼睛也变得黯淡无光,看起来疲惫不堪。她一进来,就蜷缩在沙发上,将自己变成沙发的一部分,不让陶薇薇看见她。
她说:“薇薇,我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否则会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谢谢你从垃圾堆里救出了我,谢谢你不嫌弃我、照顾我,也谢谢你的……血,很好喝……”
陶薇薇望着沙发,一脸的不可思议:“丑丑……”
丑丑的声音继续从沙发上传过来:“通过今天的事,你也应该猜到了,我和贾方一样,都是血族。对不起,我从未想过伤害你……只是,食血是我的本能,我无法控制,所以,自从住进来后的每个晚上,我都恩将仇报地……吸你的血,甚至有一次还没控制住自己的食欲,差点要了你的命……”
陶薇薇听到这里,隐约想起了丑丑做补血餐的前一夜。
丑丑继续说道:“为了报答你,我经常偷偷跟踪你,在暗中保护你。你进入歌剧院工作的第一天,那个真正被推荐的人就来了,于是我把她杀了。”丑丑看到陶薇薇紧紧皱起眉头,连忙说:“她本来就是血仆,她的生命本来就是属于血族的。况且根据她的身体状况来看,她是被豢养者遗弃的血仆,没有了血族的血,就算我不杀她,她也活不久的……”说到这里,丑丑似乎觉得解释得太多了,于是继续说刚才的话题:“昨天晚上听了你的梦想后,我又做了一个自私的决定,就是偷偷在红酒中滴了几滴自己的血,把你变成了我的血仆……但是今天早晨你一出门,我就后悔了,担心你出事,于是一直偷偷跟着你。”
陶薇薇沉默了几秒,继而猛地站起来,问:“丑丑,我的血好喝吗?”
丑丑说:“嗯。对于刚刚变成血族的我来说,那是最清淡最可口的食物。”
陶薇薇兴奋地说:“那么丑丑,就让我成为你的血仆吧!你喝我的血,然后让我得到你的些微能力。这样,我就能成为最好的记者!就可以让我父亲认同我,就可以让我们一家人重新快乐地在一起!”
沙发上图案略微变动了一下,陶薇薇看到丑丑站起来,她望着她的眼睛,说:“薇薇,你真像我,人类时的我。”
陶薇薇说:“那不是更好吗?那我们就能相处得更融洽呐!”
丑丑叹口气:“正是因为你像以前的我,我才不可以答应你。以前,我也和你一样,渴望得到初拥。为了获得血族那诱人的力量,我放弃自尊、放弃朋友、甚至最后甘愿献出生命。那段时间的我,像个疯子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血族梦想里。可最后呢?若不是点点,那个善良的诺族血族用自己的生命给了我初拥,恐怕我连像现在这样苟且地活着,都是奢望。血仆只是血族的工具和食物而已,血仆一旦对血族的血液上瘾,就会无法自拔。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你的味道遗弃了你,那么你只有死路一条……薇薇,我把你当做唯一的朋友,听我一句劝,远离托睿哆歌剧院,尤其是贾方,他是睿族的成员,天生的享乐主义者,并且喜怒无常,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你无法预估他下一步的行动,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若再查下去,你会害了你自己的。”
陶薇薇坚定地说:“为了梦想,我不会放弃这条新闻线索的,我什么也不怕。丑丑,你要真的为我好,就让我成为你的血仆,这样才算是真正地帮我。”
丑丑重新坐在了沙发上,不再说话。之后的几个小时里,任凭陶薇薇如何软磨硬泡,丑丑就是一言不发,直到陶薇薇问得困倦不堪时,她才发觉,丑丑早已不在了,她走了。
就在丑丑离开的第二天,陶薇薇的新闻报道在娱乐周刊发布,这一报道引起了众多媒体和读者的关注,执行主编电话通知她进入试用期,如果后续的新闻够火爆,她就可以和周刊签订正式的合同。
陶薇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她将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摸了一遍,确定丑丑已经走了,于是颓然的坐在沙发上。没有了丑丑的帮助,她要如何进行更深一步的调查呢?昨天的录音笔和摄影机也在逃跑的时候弄掉了……
她咬咬牙,站起来——昨天刚喝了丑丑几大口血,身上的异能应该还没有完全消失,不如就此冒险……
【《血族手册2009修订版》节选之三】
1.血族氏族介绍之睿族:睿族成员很难概括,他们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他们都带着审美感的热情。除此以外,任何片面的总结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睿族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他们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睿族成员多数都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从他们接受初拥那一刻起,就继承了血统里优异的艺术细胞,事实上,他们中的多数成员甚至会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睿族成员喜欢待在上流社会。不过和领导密党的梵族成员不同,他们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2.归宿:“归宿”是在姬羽公主引入的新概念,它在血族里是一个美好而值得怀念的词语。这个概念诞生之后,每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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