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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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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8-1110:18:00
      
        迷尸的爱
        文/小妖尤尤
        1.
        这是很平常的一天,就像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全世界都被幸福填得满满里。我依旧被方翰轻吻着醒来,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依旧是床对面的照片,照片上全是我,如路边甜品店橱窗里陈列着的糕点一般,每一张都被拍得香甜可口,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所以,方翰每天早晨都要把我咬醒。
        我被方翰抱到梳妆台前,像个芭比娃娃,任由他为我做早晨的护肤,然后化妆。他是个化妆师,最好的。做为化妆师的老婆,素面朝天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这是很平常的一天,就像往常的每一天一样。我光鲜照人地为他做早餐时,他就会坐餐桌前随意地浏览着报纸,而我将早餐端上餐桌的时候,方翰就会把报纸递给我,边听我读一些有趣的新闻边吃早餐——这一天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当我随手翻开报纸中的某页时,看到了一张小小的、黑白的、方方正正的照片,遗像一般,目光里透着只有死人才有的呆滞。那张照片很不起眼,但我一眼便看到了它,就像你会一眼在满页的文字中找到自己的名字一样。是的,那张照片简直和我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它并不新鲜欲滴,而是像一枚风干的桂圆。那张照片旁边有个标题,写着“认尸通告”。看到这四个字,我不由颤抖起来。
      
        方翰温柔地抬起头:“怎么了,亲爱的?不舒服?”
        “哦,没!”我慌乱地翻到下一页,是经济版,于是吞吞吐吐地说:“关于经济危机的新闻,看得人心里慌慌的。”
        “别担心。”方翰探起身子,在我额头上留下一个煎鸡蛋味的吻:“不会太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2.
        我心神不宁地将方翰送出门,深深吸了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地翻开报纸中的那一页,阅读着那短短的几行字。那个通告里说,照片是根据头骨还原出来的,几天前有人在某街心公园的花池里发现了一具遗骨,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2006年2月,死因是颈部断裂。
        我又看了看那张照片,并和墙壁上自己的照片对比着:那眉、那眼、那唇,真的一模一样。或许只是巧合罢了,头骨还原出来的总会有些微误差的。我虽然这样安慰着自己,但还是忍不住想起自己的2006年2月。那时,我刚刚被人像狗皮膏药一样甩掉,整天幽魂一般在某个街心公园里游荡,思索着“生存还是毁灭”这样连大哲学家都参悟不透的东西。后来,在一个清冷的深夜,我用一把锋利的西瓜刀,把自己的脖子当作熟透的西瓜,红色西瓜汁湿了上衣。
      
        想到这里,我摸着自己的脖子,那个疤痕已经不见了,就像它根本没有存在过。
        那天,血蹭了方翰一身,他抱着我,流着泪,疯了一般在空旷的马路上狂奔。他说他就是在那一刻爱上我的,爱到骨髓里。再后来,他带我做了植皮手术,盖住那道丑陋的疤,让我彻底忘记过去,给我麻酥酥的幸福新生。
        可是,我望着报纸上“认尸通告”,怀疑自己是真的获得了新生?还是早已死在了那个腥甜的深夜?
        这时,电话炸雷一般响起来,我拍拍惊魂未定地胸脯,拿起电话。
        “宝贝,”在方翰的声音穿过电话线的瞬间,门开了,他歪着脑袋夹着电话,手里抱着一束我最爱的紫色郁金香,对着电话说:“宝贝,早晨出门的时候觉得你似乎心情不好,于是买了花送你。”
        我对着电话说:“谢谢老公。”
        方翰依旧没有挂断电话,歪着脑袋把花插入花瓶,然后轻吻了我的脖子,继而又夹着电话出了门。他就那样在电话里说着甜言蜜语,直到他约的客人敲开他工作室的门。
      
        放下电话,闻着房间里淡淡的花香,我微微皱起眉头,紫色郁金香真的是我最爱的花么?我记得在认识方翰之前,我根本没有在图片以外的地方看到过郁金香。
        方翰不仅给了我新的生命,亦给了我新的生活。我爱上了方翰,从而爱上了花、爱上了化妆,甚至爱上的音乐。
        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在我获得重生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能学会拉小提琴,并且拉得那般好。难怪时尚杂志都说,婚姻,是每个人的新生,美好的,或者不美好的——我的闺蜜郭萌萌在婚后亦获得新生——从一个甜美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充满噪音的妇人,因此我们的差距越来越大,关系越来越疏远,现在干脆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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