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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烟云(94章/167章)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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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增湘先生现在正住在北京,新近接任了监察委员职务,这是由天津的隐遁生活又出山担任了公职,在民国成立迄至最近,他一直家居整编古籍。在莫愁的婚礼前后,傅氏夫妇都极力忙着张罗筹备,而且傅先生在婚礼时充任证婚人。他答应了立夫的请求,送给新婚夫妇一副对联,挂在新房里,留做纪念。出乎傅先生的预料,莫愁说:“傅老伯,您写这副对联儿好不好:
      
        ‘乾坤谐好
        鸾凤和鸣。’”
        傅先生问:“干什么写这种陈俗老套儿呢?”
        莫愁说:“我就要这样儿。虽然难免陈俗,但是文字也不坏呀。”
        结婚之后,莫愁和立夫在新布置好的家中住了些日子,然后启程赴日本。前面说过,那房子是莫愁在里面长大的!而今所不同者,她现在是里面的女主人了。那房子的每一块砖,每一个台阶,每一个角落,她都熟悉。并且在这栋大房子里,她丈夫,婆婆,环儿,都住在一起,过小家庭的日子,简直是太理想了。冯舅爷,舅妈住在西南院儿,以前是姚先生的书斋。
      
      
      29章莫愁嫁立夫陈妈寻爱子(2)
      
        自从红玉和莫愁在花园里长谈之后,红玉对莫愁的爱,完全成为成年人有思想的深厚的爱,她俩说的要韬光养晦,不要聪明外露,真是肺腑之言。有一天,红玉对莫愁说:“说到性急,我想立夫是跟我一样。他也是好胜。三姐,他有你能来教导他,他多么有福气呀!”立夫已经和红玉很熟识了。一天,立夫对莫愁说了一句怪话:“宇宙之中,应当有六行,不只是五行。红玉应属于玉。她由皮到骨都是玉的,纯洁,高傲,坚硬,脆弱易碎。”莫愁说:“身为玉质,有利也有弊。玉永远不受污染,并且硬而脆。但是最精美的玉应当发柔和之光。你看她硬是不肯讨我父母的欢心,是不是?”
      
        立夫回答说:“她是绝对以真面目示人,可是,我还是佩服她这一方面。”诚然,在立夫和莫愁的影响之下,红玉已经学会了克制自己,较为成熟,渐渐懂得反省了。
        冯舅妈非常喜爱立夫对她的态度,那么亲切自然。冯舅妈是在旧家庭气氛中长大,自己一言一行,非常谨慎。在和姚太太相处这些年,虽然双方关系那么近,那么熟,她从来没有一点儿越礼之处。
        但是和立夫家住在一所宅子里,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那种情形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她自己也不懂。立夫显然是视一切传统规矩为无物,可是仍然和他们和谐相处,不管多么熟,绝无低贱下流之处。立夫的母亲常因为她儿子不守礼法,特别向冯太太道歉。风度好,和别的东西一样,全是属于精神方面的。虽然立夫蔑视一切礼法,但风度绝不下流。他只是以自然出之。所以这两家能和睦相处,彼此敬爱。
      
        实际上,立夫颇受他岳丈影响,对于孔教,他是蔑弃那些繁文缛节的。姚先生叫他读《老子》、《庄子》,《老子》书中最使他心折的是下一段: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在家度蜜月,莫愁很快乐,快乐得几乎都不愿离开家,而想永远定居下来,一直管理她心爱的家庭日常的事务。她没有去看看日本,或是看别的国家的欲望。在结婚后的头一个月,立夫发现了完全使他吃惊的事。他以前也是和女人一起生活,他母亲,他妹妹环儿,但是现在生平第一次看到女人的特点,为人妻者的特点,看到莫愁这个女性的身段儿。莫愁毫无疑问,自然认为这是她的家,只有她,没有别人来治理。她似乎,对吩咐厨子做什么菜,什么饭,注意洗衣裳,哪些是要预备洗的,哪些是已然洗好的,每天早晨在花瓶里插花儿,带着针笸箩,坐在自己屋里有阳光的墙角儿,做针线活——对这些事,她有不可以言喻的喜悦,这是天性,是深厚的女性的特点。这样的生活是宁静平和,是莫愁在尘俗生活里的美梦。这个美梦就是清洁整齐条理井然的家。这样的家,立夫不知不觉中得到了。
      
        立夫改穿西服举行婚礼。然后穿着西服到国外留学,引起了很重大的后果。这样一来,他的衣裳橱子弄乱了。他过去一向自己管自己,自己的衣物自己留心。现在,他的衬衫,他的领带,扣子,手绢儿,袜子,都不知到哪儿去找了,自己觉得毫无办法。莫愁替他决定,替他决定衣裳应当放在何处。在装进箱子,打开箱子取出时,有时还要改变处所。立夫找一双袜子穿时,常会急躁,这时莫愁就微笑说:“慢来慢来。”自己去替他找出袜子来。袜子往往闻着有樟脑丸的味道。立夫以前从来没看见那种东西。樟脑丸是立夫这位年轻的妻子喜爱的东西,她喜欢多用。比如大箱子里,衣箱里,衣橱里。她把樟脑丸装在小口袋里,各处挂各处藏。
      
        此外立夫的鞋,莫愁更注意。自从体仁买了外国皮鞋预备出国之后,莫愁知道外国鞋应当是什么样子。结婚以前,她和木兰一同和立夫去鞋店看,决定了鞋的式样儿和皮子的种类,才给立夫买的。现在婚后,莫愁觉得那几双鞋不满意,一天带着立夫到鞋店,花了一百二十五块钱惊人的高价,给立夫买了三双鞋。
        立夫说:“你父亲说你花钱节省。我才不信。”
        在赴日本去的航海途中,莫愁,青春貌美,派头儿摩登,给立夫结交了许多朋友。若是立夫一个人旅行,他是无法办到的。有一次,立夫独自坐在甲板上的椅子里,心里想了下列几件事:
        自己的衣裳无法管理了。
        他已然知道女人的衣裳必须折叠在特别的包袱里,而且在翻箱子时,谁也不能去碰。
        莫愁有好多素色的绸子包袱。
      
        一切衣裳都有樟脑味道。
        鞋成了男子人品的基础。
        咬指甲是坏习惯。
        上汽车时,男人先上算是失礼。
        现代对女人的表示敬意,是男士厌烦的事。
      
        最后,他深信,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没有什么重要。他深信他爱莫愁,但是并不了解女人。
        后来,立夫又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莫愁像一个水母,总是粘着他,包围着他,不肯放开他。像水母一样,她富有弹性,极其柔软,常改变其外形,以适应他的愿望,适应他的任性,这样之下,就保卫了他,免遭外界的伤害。莫愁那无限的耐性,百依百随,完全不顾自己,真是使他惊叹。莫愁一心所想,一身所行的,就是为了他的舒适,为了他的幸福。他觉得,莫愁这个女人,若算个赌注的话,这个赌注是完全投在他身上,完全投在他的前途上了。
      
      
      29章莫愁嫁立夫陈妈寻爱子(3)
      
        立夫,本来会成为一个孤独的书呆子,本来会以与草木,鸟兽,农夫,樵叟相处为乐,而不喜居于城市的;并且会对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却有一个富足美满的家,有一个稳健实际的妻子,精于规划善理家事。这些都硬是送上门来,不求而至。他始终不习惯于富有之家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腐化了。他并没有真正仇视朱门富户的生活,因为他在过去生活上一直顺遂,但是他却一直对童年时他家所不属于的那个富有的阶级,保持鄙视的态度。这种态度最好的表现莫过于他藐视饭桌上的礼貌规矩,厌恶在宴席开始前的洗手梳头,他不肯改正当众咬指甲的习惯,还有别的粗野不够斯文的地方。这些,他妻子一直极力想予以矫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说:“不要把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会反问:“为什么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高雅。”
      
        他还是不服,又继续争论说:“你若不能举出令人心服的理由,你就不能改变我双手放在裤口袋里的习惯。你办不到。你没理,我有理。”
        话虽如此,因为是莫愁的意思,他又爱莫愁,他渐渐不把手插在裤兜儿里了。莫愁,眼睛雪亮,知道何时让步,但是永远有耐性等待,伺机进言。立夫脾气火爆,反抗性极强,贤慧的莫愁完全清楚,督促劝导他改正,用的力量适可而止,以不逼上梁山为度。因为莫愁有耐性,可以等待。每一次莫愁让步,立夫就知道他又被击败一次。莫愁越了解他,越相信只要不把他逼反,叫他干什么,最后他一定会照办,她渐渐使立夫变得切合自己的心意。
      
        立夫现在花的是莫愁的嫁妆钱,他对钱完全不在意,而莫愁却节省金钱。可是在结婚后一年之中,莫愁没有一次使立夫感觉到他花的是莫愁的钱,因为俩人相信他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立夫终于感觉到娶个富家之女究竟不坏。有一次,他对莫愁说:“我若是经亚,我会立刻和素云离婚的。”他的意思是,莫愁和素云大不相同,他很赏识莫愁,真正爱她,不过他觉得这样分明对莫愁恭维,是根本不必要的。所以莫愁虽然拿钱帮助立夫,可从来没有得到他分明的赞赏,也没听他说过感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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