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
文_盲_秀_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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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2-11 20:24:44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刺骨的寒风中,两个衣着单薄(要风度不要温度),贼一样的年轻人,潜伏在深夜的路边;因为天寒地冻,却又有要事在身,只能时不时地搓搓手和膝盖,把衣服尽可能地裹紧身体来获取想象中的温暖;偶尔有车或人经过,都得把头压低以免被人发现。风在呼啸,刀在蜂鸣;我们俩,在发抖......
就在秀才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快要到极限了的时候,远处射来一道灯光,随即就有小木兰那种独有的发动机声音被风席卷着吹进我和潘峰的耳朵里。俩人对视一眼,同时抓起了放在地上的开山刀。
看,我们就是如此的专业。都冻成那个猴样了,还能控制住自己几近僵硬的五指去攥紧刀柄。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意志力是坚强的,是不可战胜的,是凝聚了千百年来无数英雄豪杰的胆气的,是戴过三个手表,高唱过《涛声依旧》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们的意志力,基本上就是用来拿刀的。
汗,我废话真多,嘎嘎!
小木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可在车灯的照射下,根本就看不到颜色和牌照,但时间上已经不允许我们进一步确定目标。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的原则,我们俩行动了。
就在小木兰距伏击地点还有约一二十米的时候,潘峰“嗖”地一下窜了出去;事发突然,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就是刹车和躲避,速度一下子减了下来,秀才跑过去,使出全身力气,一脚把他从车上蹬了下去。
趁着驾驶员倒地未起,秀才弯腰飞快地扫了两眼车身和牌照,正准备通知潘峰,这小子已经跑过来,一刀砍在了目标肩膀上。
天气这么冷,再加上是夜班,所以目标穿的很厚,外面还是一件军大衣,潘峰这一刀下去,别说皮毛了,就连人家的衣服都没砍破。
“干啥,恁干啥?”目标在地上往后蹭着,声音虽慌,但却感觉不到乱,应该是经过一些风浪的人。
没人答话,秀才反转刀柄,照着他的迎面骨狠狠敲了下去。
就算穿着棉裤,这一刀背也够他受的了。
“啊......哇......!!!”目标像只虾一样蜷起身子,抱着腿嚎啕大哭,在地上不停打滚儿;如果是小上几号,还真像一个在家人面前撒泼的孩子。
潘峰受秀才启发,反转刀柄,踩住目标的右腿,往脚脖子上砸了下去。
“吼!”目标发出一声闷哼,右腿触电般抽了回去,戴着头盔的脑袋往地上重重磕了几下,随即又翻滚着哭了起来。
潘峰过去拔掉了车钥匙,秀才在目标身上摸出手机用脚踩烂,俩人一溜烟向西跑出去几十米,准备驾驶藏匿在路边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却悲哀的发现,它不见了!
“我靠!”秀才四下查看,确定车确实是没了,气的凌空劈出去一刀,也不敢耽搁,跟潘峰继续向西跑了一百多米,在一个分岔路口往南,钻进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
“喂,你现在马上过来接俺俩!”在几块儿预制板后面藏好,潘峰给小明打电话。
“车丢了,你赶紧过来。”
“我靠,别问了!俺俩在......你快点儿!”
打完电话,潘峰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预制板小声骂了一连串的脏话。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和眼神,“意味深长”,是我感觉到的。
因为,我跟他一样愤怒、郁闷、无奈,还有一些哭笑不得。
出来做“活儿”,没想到,也被人家做了我们的“活儿”,这他妈是个什么世道啊!
又在寒风中冻了二十来分钟,小明终于像天神下凡那样,开着一辆破面包车到了。说真的,我们俩心里那个激动啊,不亚于大S见了汪小菲,就差以身相许了。
“快快快,开暖气,开暖气!”秀才刚上车就大嚷。
“暖气坏了。”小明很淡定地说。
“我靠!”潘峰和我同时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怒吼。
就这样,我们俩喝了两三个小时的西北风,在桑拿里泡了好长时间才恢复过来,脸都冻伤了,得到的回报是:一千五百块钱。
因为,摩托车是潘峰借来的,既然弄丢了就得还人家。幸亏是骑了两年多的国产车,如果是一辆原装进口的哈雷......
唉,折腾半宿,感情是给小偷送钱去了。
谁偷的车,我CAO你妈!
不过,虽然出师不太顺利,但我和潘峰还是尝到了甜头。尽管到手只剩下一千五,可我们俩还是觉得,这样赚钱太容易了。
不就是忍寒耐冻嘛,不就是手麻腿麻嘛,不就是承担一些只要小心谨慎就能避免的风险嘛!我们干几十秒,比许多人干一个月挣的钱还多,何乐而不为呢?
什么事情干起来太顺手,就跟吸毒一样,是会上瘾的。
假如,我们俩在寒风中苦等数天,却连目标的影子都没见到,我想,我们俩会放弃这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的。
假如,我们俩打不过他,反被他给打的满地找牙,再次遭受自信心打击的我们,肯定会就此金盆洗手的。
假如,我们俩作案后被抓了,因为五千块钱而坐牢,出来以后,还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吗?
可是,一切都是假如,一切都是既在意料之中,又全都在意料之外。因为,就在不久后......
呃,说得激动,差点儿剧透,我闭嘴,嘎嘎!
一个礼拜风平浪静,要么是受害人没报警,要么是警方对这个案子的侦破毫无头绪,反正,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个礼拜,我和潘峰也没闲着,通过关系过硬的朋友多方联系,居然又给自己拉到了一单生意。
这单生意,当然还是做黑活儿。
看,你不主动推销,谁知道你卖的是什么产品?
唉,从一个省城的娱乐会所总经理,混到现在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就毅然决然地干起了刀口上舔血的行当;我是怎么适应的?我他妈的心态怎么会这么好?!!!!
这一次的雇主,是外地某市一个混社会的公务员。他很谨慎,定金、目标的资料等都是通过中间人:我市一个开服装店的老板交给我们的。至于前因后果,他没说,我们也没问。
那一天晚上,我们这儿下着小雨雪,北风呼呼地刮着,异常寒冷。秀才破天荒地穿上了秋裤,和潘峰一起,坐出租车到了XX路,徒步几分钟,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
“砰砰砰!”四下无人,秀才敲响了一所平房的老式木门。
没人答应。
秀才继续敲门。
“妈来比,你还知道回来?!”有人在屋里骂道。
不一会儿,门开了,一个浑身酒气,秃顶且相貌丑陋的男人出现在我们面前。
还不等他开口说话,潘峰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从四勇那儿顺来的卡簧也贴住了脸。
“进屋!”潘峰推着酒被吓醒了的男人往堂屋走去,秀才则从外面关上了门。
“走!”不到一分钟,潘峰出来了。
“咋回事儿?”秀才边跑边问。
“啥咋回事儿?”
“我没有听见声音啊。”
“嘴堵上了,脸憋哩比猪肝儿还难看。”潘峰擦了一下脸上的血迹。
左手掌三刀,八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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