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临阵换将,乃兵家大忌
在袁术看来,儿子袁耀虽然有统兵之能,可到底还太年轻了,懂得如何用。
比如说像杨弘这样才,足智多谋,自己得对言听计从,把政务交给处理。
陈兰、雷薄勇冠军,对自己忠心耿耿,自己要让们率军出征,为自己斩敌破阵。
刘勋乃大将之才,对袁氏忠诚无与伦比。
袁术要给刘勋兵权,让刘勋手握重兵,为袁氏镇守方。
唯有这样用,袁氏基业才能稳固。
袁术深知,必须依靠这些才,才能更进步,成为至高无上存在。
可袁耀倒好,竟然把刘勋给斩了,让袁氏折去臂!
袁术顿时觉得,能再让袁耀这么折腾下去了。
袁术已经想好了,这次把袁耀带回来之后,下了袁耀兵权,再让袁耀统兵。
自己亲自化身老师,每天好好教导袁耀如何识用。
而且要尽快称帝,封袁耀为太子,悉心教导。
等自己坐上几年皇位,江山稳固之后,再慢慢给袁耀放权。
到那时候袁耀也成熟了,做事还能让自己放心些。
袁术想法非常好,可陈兰、雷薄将却面面相觑,迟迟敢接令。
自家知自家事,们,根本袁术心目中绝世猛将,没有冠绝天下武艺。
袁耀公子敢斩杀刘勋,那可个狠啊!
们两个怎么能保证,自己去捉袁耀时候,被袁耀给杀了?
如果袁耀把俩也斩了,主公应该也会轻重责罚几句。
那样话,们可太冤了!
在犹豫应应时候,袁术谋臣阎象出列:
“主公,臣以为,现在可将景耀公子唤回。”
袁术沉着脸对阎象问:
“为何啊?”
“如今黄巾肆虐庐江,临阵换将,乃兵家大忌。
倘若黄巾因此攻下庐江,主公损失更大了。
况且刘勋将军为何被杀,还有待商榷。
公子说刘勋谋反,未必空穴来风。”
听了阎象之言,大将乐当即便出来反驳:
“阎公此言差矣!
刘勋将军为主公镇守庐江多年,劳苦功高。
对主公忠心,们都看在眼里。
怎么能凭公子面之词,断定刘勋将军谋反?
此事定然公子斩杀刘将军之后找借口。
刘勋将军都死了,还让蒙受这样白之冤吗?
们要求并多,只让主公为刘勋将军平反,让公子为杀害刘勋将军之事个歉。
难这样也行吗?”
乐之言,代表了袁术麾下大部分文武想法。
刘勋有没有造反,们也太清楚。
可袁耀擅自斩杀刘勋,那行!
这个先例能开,若开了此例,们岂要自危?
必须团结起来,让主公惩治袁耀!
阎象继续:
“吾也没说刘勋将军定谋反,只说此事有待商榷。
如果袁耀公子能拿出证据来,证明刘勋谋反,那刘勋该杀。
反之,若公子拿出证据,也支持主公对公子进行惩戒。
可论如何,抵御黄巾,都军最重要事。
算要惩戒公子,也要等公子击破黄巾以后。
此乃臣肺腑之言,请主公明鉴!”
经阎象这么劝,袁术怒火也消了少。
阎象说那两点无理,自家儿子嗜杀之。
耀儿杀刘勋,肯定会有自己理由。
最重要,黄巾贼必须要打退,要然整个淮南得安宁。
黄巾在淮南闹腾,对自己称帝极为利!
袁术抓起放在旁玉玺,小心翼翼地摩挲了起来。
抚摸玉玺,能让袁术心境平和,想事情也会更加条理清晰。
“仲宇先生所言无理。
也好,那让耀儿先退黄巾。
至于其事,等耀儿回来再问吧。”
大将张勋对袁术:
“主公若管问,岂任由公子擅杀大将?”
“那当然行了。”
袁术摸着玉玺,说:
“由杨弘起草封书信,斥责耀儿。
告诉,对行为很满。
待击退黄巾之后,耀儿必须给个合理解释!”
袁耀在庐江,很快收到了骷髅王老爹书信。
可根本没当回事。
老爹耳根子软,抗忽悠。
那些世家出身文武们忽悠老爹通,老爹会发怒。
可等到自己回寿春之后,再重新忽悠老爹番,老爹觉得自己话有理了。
这都基本操作,袁耀早已习惯。
袁耀现在要做事情,演场大戏。
演这场戏给淮南士族们看,也给天下诸侯看。
张宁率万大军,距离舒县里处下寨。
这万大军可真刀真枪精兵,整个庐江士族都看在眼里。
更令震惊,这群黄巾贼装备极好。
都穿着明黄色战甲与战袍,与士族们印象中贼寇完全同。
黄巾贼,应该乌合之众吗?
们哪里来钱,打造了这么多战甲出来?
袁耀率万大军来到庐江,又收拢了刘勋麾下万大军。
亲率万大军,与名将乔蕤、庐江太守刘晔同出城,与黄巾贼寇决战。
这战,打了将近个月。
期间袁耀麾下众猛将,轮番出战太平两位副教主地公将军黄龙与公将军刘石,皆能胜。
到最后乔蕤奇计频出,黄巾贼军才退出了庐江。
此战战报,也传遍天下。
战报内容:
【双方万大军于庐江鏖战,太平教主张宁每战必然亲临,召唤雷霆轰砸袁军。
太平地公将军黄龙、公将军刘石英勇无敌,斩将无数。
可惜最后因寡敌众,负伤遁回营中,无法继续出战。
天公将军张宁又以术召唤出黄巾力士,猛烈进攻袁军营寨。
乔蕤诱敌深入,以火攻之策消灭黄巾力士,而后率军反攻黄巾营寨。
张宁率军苦苦抵抗,最终敌败走。
这战,双方伤亡数万,尽皆损失惨重。】
这战报,当然袁耀命传遍天下。
说伤亡数万,其实几乎没有什么伤亡。
除了大将单挑耗费体力之外,阵亡士卒基本上都在装死。
上一页
下一页
共有934条记录; 当前119页/共934页
[首页]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