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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我摸着胸口,看着空出来的另外一半床,忽然悲从中来。
旭生已经离开这个家半年有余。 可是,我仍旧习惯缩在床的左侧,腾出另一半,仿佛他还会回来睡。 前尘往事在这个我意志最薄弱的时刻,袭击了我。 一直以来,我都颇为畏寒,每个冬夜,总是要将手脚都塞进旭生怀中,才能睡得安稳。 七年来,我已经习惯睡觉时,总可以挨着一个温暖身体。 白天思维繁杂,想像力丰富,夜间我总是有许多凌乱繁杂的怪梦。 每每我在梦中发抖或呻吟,旭生总是及时察觉,将我自梦中唤醒,搂在怀中,轻拍我背,令我安然入梦。 我以为,这样便会度过一生。 可是,可是他半途退出,独留我在这唏嘘的梦中,不肯醒来。 刚离婚的时候,最最难以面对的,不是背叛,不是分离、不是争执、也不是不再相爱,而是不习惯。 那些日积月累,由两个人共同营造堆砌起来的生活习惯,最最折磨人。 本来是俩个人的生活,忽然要拆成两半,猝不及防,束手无策、茫然失措。 刚开头那半年,我睡到半夜必然醒来,习惯性向右侧伸手一摸。 空的! 立即潸然泪下。 我曾经以为,自结婚那一日起,我便永远结束了我的单身生活,为此还与子晴一同去酒吧大醉了一场。 没想到,不过七年,我又得自己面对自己。 原本以为大局已定,现在却要推倒一切,重新开始。 重头开始,多可怕! 外头不知多少青春美貌的少女,满大街追着找男人,我们已经是徐娘半老,肌肤松弛,精力同体力都大不如前,怎么同活力四射、美艳无敌的年轻女子争男人? 博得异性喜欢的手段,我也不是不会,想当年,也是个中好手。 可是,毕竟都是年轻时候掌握的伎俩,现在完全施展不上。 比如,年轻女孩同男人撒娇,会令人男人骨头发酥、膝盖发软。 我等年龄之辈,再撒个娇、装个嫩,嗲起声音,说两句话,怕是会令人从头皮到脚底都起满鸡皮疙瘩。 单是重新找一个伴,这个过程便漆黑丑陋、无边无际,永远摸不到头。 更别说,好不容易凑合找一个,又得挨过漫长的适应期。 那血糊糊的磨合期,不知道又会搓掉人的多少真性情。 离过婚的女人,就像被标上打折出售的标签,给人的感觉,再精美,也是个次品,多少有些瑕疵。 愿意同离婚女人交往的,不外也是些有相同经历的男人。 同样都是受过伤的人,哪里会再如以前一样,轻易便交出心,坦诚相待? 彼此都有肚皮官司要打,要走到一起,比登天还难。 更何况,现在外头那些年轻女孩,专找离婚男人。 她们认为,离婚男人年纪偏大,有经济基础,经过上一任妻子的调教,已经褪去青涩,懂得服侍女性,单接吻与做爱的经验,都非青涩的小男孩可比。 如果男人有小孩,还可以省去生育之苦,永世保存完美身线。 有此青春劲敌,我们自然一下别比下去老远,男人选谁,还不是一眼便明了? 唉…… 难怪人说,女人离婚立即贬值,男人离婚,立即升值。 谁让男人天生有优势,永远能找到比自己年轻的伴侣。 女性皮相的确衰老较快,只敢同较自己年长的异性交往,才不致太过自卑。 但是,在生猛的青春面前,谁又没有几分自卑感呢? 但是,也有一些男人心理素质特别出众。 我身边有好几位四十出头的男性朋友,离婚不久,立即有二十出头的少女围在身边,争相献媚。 我曾经有一名四十多岁的男性朋友,曾经对我发牢骚,他同二十五岁以上的女人都有代沟,不知该如何交流。 “二十五岁以上的老女人,像开败了的花,皮肉全都松弛,呼吸之间全是陈腐之气,同她们上床,晚上是会做噩梦的!”他痛苦得同我述说。 我吓得,再不敢与此君联系,在他眼中,我想必已经是骷髅头一枚。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奇怪。 这些男人,永远觉得自己不会老吗? 他们以为人人都是007,拥有金刚不坏之身? 要知道,007也是需要更新换代的。 唉…… 总之前路茫茫,离婚之后还是替自己保留一份尊严,不要再出去,似一只迟暮的花蝴蝶,扑来扑去。 还是洁身自好,做一名独身女人,来得潇洒矜持! 胡思乱想一番,心情略微好转。 忽然听到“咕咕”一阵闷响。 过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是肚子提出抗议。 不想还好,一想,居然再也睡不着了。 只觉前胸贴着后脊,胃一阵阵收缩,像有一只手奋力想从喉咙里伸出来,四处觅食。 我强迫自己睡觉。 可是用尽方法,只觉更加饥肠辘辘。 我翻身从床上跳下来,在房间里转悠一圈,到处都是零食,件件都是我的最爱,我忍痛咬牙把零食全塞进冰箱,然后用透明胶将冰箱门封了起来。 我这才喘了一口气,好险,就被撒旦诱惑了…… 我重新躺回床上,企图集中注意力,数羊:山羊、绵羊、烤全羊…… 我顿时口水如泉水般涌出—— 终于忍无可忍,跳下床翻找漏网的食物。 上帝保佑! 居然还有真一包鱿鱼丝遗漏在桌上。 这下可不得了,我的眼睛被牢牢粘在了上面,手指如同被魔鬼附身,完全不听使唤,竟直接伸向那包鱿鱼丝。 鬼使神差,我的大脑居然出现了短暂空白,等我清醒过来,一根鱿鱼丝已经含在了嘴里,而且是整袋鱿鱼丝中最粗的那一根。 我又懊恼,又满足地含着这根鱿鱼丝,觉得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我心满意足地躺上床,仔细辨别鱿鱼丝的滋味,舍不得咀嚼吞咽,小心翼翼含在口中。 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人们为什么形容特别珍惜某人,叫做“含在口中怕化了”。 很快,我便幸福得饿晕过去了! 早上醒来,那可怜的鱿鱼丝,还含在我嘴里,已经被吮吸得一点味道都么有了…… 原来,即便含在口中,有一天还是会变得寡淡无味,乏善可陈 日期:2008-4-21 14:28:19 接下来两天,天天忙得不可开交,恨不能四肢并用。 还好,一切都很顺利,插图师画的故事版,十分精细,人物神态栩栩如生,非常传神。 提案那一天,我也是发挥自己全部本领,连比带划,甚至不惜出绝招,一人分饰多角,模仿广告片中男女主角,务求把片子表现得淋漓尽致。 客户见惯各种提案,再新的点子也难让他们眼前一亮。 所以,有时候提案的方法就变得十分重要,务必使对方感到耳目一新。 果然,这一招十分见效。 当天,客户拍板选中我们的两支广告片脚本,与我预期的一模一样。 当然,还有许多细节需要调整,但这已经不再是问题。 当天晚上,客户部请客,我们整组人一起去狂欢,K歌到凌晨,才尽兴而归。 他们轮番敬我喝酒,我推辞不掉,几乎醉倒。 谁说酒入愁肠愁更愁? 那是因为没有喝足量。 我此刻只觉得天地一片眩晕,整个人分不清东西南北,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又怎么记得那些烦人恼心的事情? 翌日,我睡到日上三杆才起床,起来头照列痛得快要裂开,胃里似被人放入了一部绞磨机,翻江倒海得难受。 身体受难,心灵的创伤立即变得不值一提。 我根本忘记自己是名弃妇。 若此刻能让我的肠胃、脑袋回复正常,我愿意被温旭生再抛弃100次。 我倒了半杯牛奶,喝了一半,连苦胆汁都差点吐出来。 只得灌了一瓶矿泉水下肚。 听说大量饮水,可以稀释血液里的酒精,人很快会舒坦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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