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记 吞噬星空 盖世神医 修罗武神 唐家三少 辰东 天蚕土豆 我吃西红柿 万相之王 剑来 叶公子

第127节

寒山憶雪 | 小说下载 | 返回目录


日期:2013-09-0609:15:05
        ===========更新==========
        以上所说的是民主政体和民主政体的构成原则,还有一种原则是整个民主体系的原则,也可以叫做民主政体的运作原则。民主的运作原则有五点,分别是人权原则、民权原则、平等原则、法治原则和限制原则。
        人权原则也可以理解为自由原则,民主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充分保障民众的自由,也就是尊重人权,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这才是民主的真谛和最终的目的。不以尊重人权为重的民主,便不是完善的民主,甚至不是真的民主。
        民权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从理论上讲,必须是主权在民,从实际上讲,政府必须是民选政府,公民是政治权利的来源。因此民主政治必须保障民众的个人自由、平等等权利,以公民投票为组织政府府方式,以代议制为政体形式。
        平等原则是指民主政体程序操作中的原则,简而言之就一句话,少数服从多数,并且多数还要尊重少数。因为主权在民,所以决定事情需要百家争鸣而不是一言堂,最终由争论达成大多数人的共识。这也是人人拥有平等的参政决定权的体现,但是不能因为多数人的观点一致而压制少数人的主张,所以必须照常保障少数人的合法权利,这依然是平等的体现。由于民主以民权至上,又奉行平等原则。所以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来规定这一切的话,这一切便不可能实现,所以民主还必须要有第四点原则,法治原则。
      
        法律是一种社会公约,是所有人的达成的对自身对社会的规定和约束,并依靠此来治理国家。法治可以防止人治,没有人治,才能够得上民主的资格。当然,民权和法治原则中,其实已经体现出来了民主的最后一点原则,那就是限制原则。
        民权是为了限制官权,法治是为了限制人治,其实限制还远不止于此,说到底,民主的限制无处不在,对权力有限制,对政府有限制,对官员有限制,对民众自己也有限制。民众的自由等权利,必须要有全民公约的法律来限制,才能有所保障。不过说到底,限制最主要的还是对权力的限制,在民主的体制中,制定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来约束和监督权力,对权力的使用作出明确的规范,对掌握权力的人进行制度性、法制性的监督与制约,才能防止民主的异化。
      
        如果说民主政体是民主社会的骨架,民主原则是民主社会的筋肉的话,那么民众的民主观念,就是让民主社会活起来的鲜血了。民主观念其实也可以称作民主价值观,它基本上可以总结为四点,分别为独立自由平等的人权精神、人性本私本恶的人性观、公民责任、宽容协商合作的妥协精神。
        日期:2013-09-0620:10:41
        ==========更新==========
        第一点,独立自由平等的人权精神。可以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大多数民众是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自由的观念,没有平等的理念,在这社会里充斥着的是谄媚和卑躬屈膝,是枷锁和牢笼,是严格的尊卑观念和等级秩序,那么无论如何,即便有了民主的政体和制度,也不可能形成民主的社会。
        第二点,人性本私、人性本恶的人性观。持有这种人性观的人群,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并且是恶的,所以必须要有监督要有约束,才能防止人按照本性做出恶和自私的事情出来。所以除了在世俗中运用宗教信仰来约束自己以外,在政治中体现的就是约束权力。如果认为人性本善,那么就不会出现约束权力的想法和实践,然而事实是,人性确实是自私的,没有对掌权者的约束,肯定会导致权力的总揽,进而形成独裁专权。
      
        第三点,公民责任。所谓公民责任,是指这个国家的民众认为自己国家的事务与自己息息相关,自己即便在渺小,也对这个国家承担着责任,因而,国家发生的任何事情,自己都有责任去关注,而自己作为这个国家有责任的人,也必须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和所说的话负责。这样看的话,其实公民责任也就可以看成是主人翁意识了。在民主政体下,如果公民普遍缺乏公民责任,对这个国家的事务漠不关心,认为国家的事情自己没有责任,而把责任完全推给官员,同样也认为自己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可以肆意撒谎,可以肆意打造谣言,真的是这样的话,这便是个恐怖的国家,更不谈什么民主了。
      
        第四点,宽容协商合作的妥协精神。如果上述的三点,一个国家的公民基本具备了,却仍然不具备活跃民主政体的功能,因为还有至关重要的最后一点,妥协精神。这种妥协精神不是欺软怕硬的妥协精神,不是没尊严软蛋的妥协精神,而是在处理问题时对待别的势力、别的人,要注重宽容和合作,是相互的妥协,妥协才能有合作,有了合作,才能处理事情。民主社会的特点就是多元化,有着众多的势力,有着大大小小的不同的阵营,相互之间甚至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信仰。如何才能实现民主,只有相互之间可贵的妥协精神。如果没有这种精神,那么结果很可能是政局的大混乱,一切都将陷入生死相搏的混乱状态,那么这样的民主,便没有了意义,也不再是民主了。
      
        民主政体、民主原则、民主观念,这三者是骨肉血的关系,想成为民主社会,三者缺一不可。但是下面也许会令人惊讶,因为作为民主最早时期的民主制度萌芽,却与当下民主中最重要的人民主权、人民广泛参政这些核心的内容没有大的关系。
        日期:2013-09-0622:37:39
        ==========更新==========
        如果不算古希腊的民主制度的话,那么由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发展而来的最早的民主制度萌芽,既没有主权在民的民主理念和原则,也没有选举权、代议制等民众参政的一整套民主体系,它最初仅仅是体现在上层权力集团的分化与制衡。
        最早的体现是在1215年,英国大宪章的签署,由于英王加征封建主的赋税,导致封建主结盟迫使国王签署大宪章,约定了相互之间的职权范围,保障的贵族权益的同时,对国王的权力进行了约束,这也是英国能诞生近代最早的民主制度的一个小原因。仍然还是英国,由大宪章诞生之后,在英国已经形成了国王和贵族相互制约的局面,而后来的新兴资本商集团也开始壮大,形成了国王、旧贵族、新贵族-资本商三种势力,相互之间依然是制衡的。因为制衡,导致无法独裁,又因为每个势力都想在竞争中战胜对方,却无法凭借任何自身力量,又因为观念和利益的争执,任何两派无法结成联盟,最后,只能选择底层的民众的支援,于是政治开始由权贵化走向平民化。当然,前提必须是底层的民众有参政议政的想法和需要,否则,政治平民化也是无法实现的。
      
        其实,说了这么多,可以做个小总结,所谓民主,是指政治权力分置与制衡、政治平民化的制度,崇尚平等、法治的政治运行原则,拥有主权在民、人权至高、有责任自由的社会观念的社会,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就是民主。
        但是本小节讨论的主题是南明会不会产生民主,只了解了民主,还没有用,所以,我们还要来探讨探讨民主产生的条件有哪些,也就是民主的前提。
      




返回目录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首章]  [尾章] 127章/共138章


电脑版 返回顶部

创建缓存:e9ed0 大小:6K